企業租車稅務 Q&A

公司用車:買車與租車怎麼選?

自用乘人小客車

購買:依營業稅法第19條,自用乘人小客車的進項稅額原則上不得扣抵。車輛可列為公司資產並依規定提列折舊;一般營利事業計算折舊時,乘人小客車實際成本以新臺幣250萬元為限。

租賃:租金發票並非一律都能扣抵。依財政部2022年規定,若租賃不屬分期付款買賣性質、車輛供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、未限定特定高階員工使用,並採集中或統一管理,相關進項稅額才可能准予扣抵。

貨車/客貨兩用車

購買或租賃的進項稅額規定與自用乘人小客車不同;如確供營業使用並取得合法憑證,通常可依規定申報扣抵,但仍應依行照車種、實際用途與個案條件判斷。

營業租賃與融資租賃怎麼判斷?

判斷重點不只看合約名稱,而是看交易實質。依財政部2022年規定,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車租賃若符合下列任一情形,可能被認定具有分期付款買賣性質:


1. 期滿所有權移轉給承租人。

2. 承租人有優惠承購權,可用明顯低於公允價值的價格購買。

3. 租期達車輛經濟年限四分之三。

4. 最低租賃給付現值達車輛公允價值90%。

5. 其他足以證明所有權風險與報酬已移轉。


符合其中一項時,承租人支付的相關進項稅額可能不得扣抵。原頁所述「租期不得超過44個月」不是現行規定的獨立判斷標準

長租車一定屬於營業租賃嗎?

不能只依租期12~36期或總租金低於車價90%,就直接認定為營業租賃。

應同時檢查合約是否約定所有權移轉、優惠承購權、租期占經濟年限比例、最低租賃給付現值,以及車輛風險與報酬是否實質移轉。

一般長租合約若約定期滿返還車輛,且未觸及前述分期付款買賣特徵,較可能屬於營業租賃;實際仍應依完整合約與使用方式個案判斷。

公司租車與買車的報稅差異?

租賃:租金及相關費用應依合約、會計準則與稅法處理。進項稅額能否扣抵,需確認租賃是否具有分期付款買賣性質,以及車輛是否供本業使用、未限定特定高階員工使用並採集中管理。


購買:公司購買自用乘人小客車,其進項稅額原則上不得扣抵;車輛列為固定資產並依規定提列折舊,普通營利事業計算折舊的成本上限通常為250萬元。日後出售公司車輛時,仍須依規定處理發票與資產處分損益。


哪一種較合適,應比較資金運用、持有期間、管理成本、合約條件與實際稅務效果,不宜只用單一稅率判斷

公司買小客車的折舊與出售規定?

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,普通營利事業購置乘人小客車,以不超過新臺幣250萬元的實際成本計算折舊;經營小客車租賃業務的營利事業,供營業使用的乘人小客車上限為500萬元。超過限額的部分,不得列報折舊費用。

車輛日後出售時,資產處分損益仍應依所得稅法規定,以正常折舊方法計算的未折減餘額為基礎;不能直接用稅務申報時受限額影響的累計折舊推算出售損益。

資料來源:財政部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。

提醒:稅務結果會因車種、合約、用途、會計制度與申報身分而不同,實際申報前請由公司會計師或管轄國稅局確認。